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国际生物医药园项目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高新区南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已由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5】4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生物医药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生物医药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为新建15万m3水厂一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1188.12平米,总建筑面积26362.92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48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882.92平米,规划建设主要单体建筑物(构筑物)有进水泵房、配水溢流及预臭氧接触池、机械混合井、网格絮凝池和平流沉淀池、主臭氧接触池、炭砂滤池及滤池设备间、加氯间、高锰酸钾间、加药间、臭氧制备间、膜处理车间、污泥处理车间、脱水机房及泥棚、清水池、吸水井及配水泵房、配电室、桶装水车间、机修车间、传达室、管理用房、雨水收集池等。 2.1.2 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延河路以南、太行大街以西、太行西街以东、仓丰东路以北。 2.1.3 监理服务期限: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1.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监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包含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慧水厂系统、公用工程、各单体工艺管道预留预埋、场平工艺管道预留预埋、室外电气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室外道路景观工程、室外绿化工程等;具体范围内以界面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信誉要求: 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03 09:00:00 至 2025-06-26 09:30: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6-26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4层,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参加开标会,无须抵达开标现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 0311-68021609
电子邮箱: q77665302@126.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石家庄市国际生物医药园项目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高新区南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生物医药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太行南大街 769 号 |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杨天甲 | 联系人: 薛旸、刘希盖森 |
电话: 0311-81660135 | 电话: 0311-86958901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hxzb201@163.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 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