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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政府责令能源部3月10日前与地方天然气公司签订国有天然气分配网点经营合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5  来源:商务部网站
核心提示:乌克兰国际文传电讯社2月27日消息,乌克兰政府责令能源和煤炭工业部与地方天燃气公司在3月10日前签订国有天燃气分配网点(GDS)

乌克兰国际文传电讯社2月27日消息,乌克兰政府责令能源和煤炭工业部与地方天燃气公司在3月10日前签订国有天燃气分配网点(GDS)经营合同。相关的95号令于去年11月21日颁布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文件规定,经营合同4月1日生效。

乌克兰能源和煤炭工业部和国有资产基金应在2017年12月1日前对GDS进行资产清点,并在2018年12月底前对GDS进行登记认证。该令还包含一个GDS标准租赁合同的文本。舆论认为,合同只是把转让网点改为租赁网点。

此外,95号令把GDS从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公司资产列表中去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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