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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第四期专题学习培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19  来源:基础司
核心提示:5月28日上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长江保护法》第四期专题学习培训,邀请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

5月28日上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长江保护法》第四期专题学习培训,邀请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作辅导报告。基础司副司长李鸣主持会议。

吕忠梅紧密联系长江大保护工作实际,从为什么要给长江立法、为长江大保护立什么样的法、《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如何用好《长江保护法》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吕忠梅首先回顾了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升为区域重大战略的相关背景,带领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详细阐述了《长江保护法》立法的必要性,从立法定位、空间、思路和模式方面介绍了《长江保护法》的涵义,强调《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立法,也是一部特别法、综合法、立体法和“中医”法,下一步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理解“十四五”以及2035年相关目标和重点工作,完善长江保护法治体系和相关配套政策,切实用好《长江保护法》。吕忠梅的辅导报告内容丰富,内涵深刻,角度新颖,既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理论性,又紧密联系长江保护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与会同志全面完整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提供了很大帮助。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等单位以及委政研室、规划司、投资司、地区司、农经司、产业司、环资司、宏观院有关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学习,沿江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部门(长江办)13100余名同志通过视频形式在分会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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