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预定于6月生效的法律承诺了针对外国投资者的免税政策和产权保护,也明确了涉外资争端仲裁机制和劳动法规。
该法规定,合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外资将享受为期8年的免税待遇,8年以上则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约等于现行税率的一半。对此类企业也将免征工资税。不过,外商独资企业不能自动获得上述税收减免资格,还必须经政府审批。
该法规的,外企仍不能直接聘用古巴员工,而需经过古巴人力资源代理公司。这一陈规的延续会令投资者感到不便。
该法没有禁止海外古巴侨民回国投资,不过美国的禁运将对此有所妨碍。古巴官员近期表示,该国政府吸引外资政策并非针对古巴侨民,投资项目将逐一受到各别对待。
该法将替代1995年颁布的“外国投资法”。新的投资法将于今年6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