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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优先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存量项目开展PPP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8  来源:中国财经报
核心提示:为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积极作用,促进重点项目实施,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

 为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积极作用,促进重点项目实施,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持续加强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优先支持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存量项目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力度。

《通知》指出,开展投融资合作对接,主要是加强各级地方政府、企业、金融和投资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密切联系,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重点项目落地,助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在开展投融资合作对接过程中,要坚持新建和存量并重,积极选择适宜盘活的存量项目,通过产权交易、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等多种方式予以盘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打通投资退出渠道,提升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要发挥社会资本专业优势,提升项目运营效率。对盘活存量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要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通知》强调,要用好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常态化公开推介有吸引力的项目,促进民间资本等广泛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挥全国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作用,加大PPP项目信息公开,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促进PPP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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