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实施方案的编制三者之间关系密切。前两者的完成需要有初步的实施方案作为基础,而如果前两者不能通过评审还需要返回来调整实施方案。
实践中对全程咨询服务的采购往往是由项目实施机构完成,但需要得到财政部门的认可。事实上,一个项目在刚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它是否能够走完全程。如果通不过物有所值评价或者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无法进入准备阶段;如果实施方案通不过政府审核,则项目无法进入采购阶段。而提供全程服务的咨询机构获得的咨询费是随着项目推进进度按比例支付的,所以它有动机让此项目无论如何要推进下去。如果要让两项论证,特别是主观性强、易被操控的定性评价更客观,较好的办法是财政部门和实施机构各自选择不同的咨询机构分别完成两项论证和实施方案编制,即使这样会付出一定的效率的代价。
专家选择:应对策略是将专家会在异地举行,这样某种程度上可以有效切断专家与项目的利害关系。也可以要求专家们签署承诺函,承诺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来参与评价。另外有必要设立专家与实施机构以及潜在投资人之间的防火墙,因为此后两者都有动机让项目往下推动。
打分细则:目前并没有一套现成的打分细则,打分细则如果设计得好,可以有效提升专家打分的可靠性。细则可以让专家们更准确地把握各项指标的真正含义,而不是简单地从指标名称进行猜度。
打分尺度:专家会议之前,有必要提醒专家们:打分不是任意的,需要严格遵循财政部出台的相关规定。
评价结果的验证:应该加强对评价过程和成果报告的验证,可以采取内审、组织专家评审,或者再请另一家咨询机构评审的方式。还可以要求补做定量评价,尽量筛除并不物有所值的项目。
定量物有所值评价:定量评价比起定性评价有一个巨大的优点,其评价过程和结果相对客观,只要计算过程准确,不容易出现太大偏差或者被操纵。所以只要条件允许,就应该尽量同时做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