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州市房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通知》,对资质等级较高、经营业绩较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且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开发项目,其重点监管资金比例调整为项目总预售款的5%。该方案的出台将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成本,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房管局主动作为,深入调研,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机制。一是根据商品房工程进度对重点监管资金使用比例调整;二是从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开发项目建筑面积、开发企业市场行为3个方面确定了重点监管资金比例调整的认定标准。其中,针对开发企业市场行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对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开发、预售、销售以及后期物业管理行为严格进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对量化考评结果在70分以下的,视为不符合调整条件;三是规范明确了重点监管资金比例调整办理程序。
截至目前,全市已监管商品房开发预售资金项目34个,监管预售资金累积总额119.58亿元,已累积拨付使用预售资金10.4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