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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全文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2
核心提示:5月10日获悉,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印发,通知提到,持续优先开发水电。

5月10日获悉,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印发,通知提到,持续优先开发水电。积极推动金沙江、澜沧江国家大型水电基地建设,确保乌东德、白鹤滩、托巴水电站等续建电站全部建成投产。在做好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工作和统筹电力市场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金沙江旭龙、奔子栏及澜沧江古水电站开工,积极稳妥推进大江干流剩余水电资源开发深化论证,提高流域水电质量和开发效益。加快提高金沙江下游电源支撑能力,协调国家电网争取溪洛渡水电站右岸机组增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深入开展大江干流的其他水电项目前期论证。积极开展“西电东送”接续电源和电网互联相关研究。加强中小水电管理,坚持生态优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原则上不再新开发中小水电。“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水电装机111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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