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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农旅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26
核心提示:镇雄县农旅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概况招标项目名称:镇雄县农旅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镇雄县农旅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镇雄县农旅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3.3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393.74㎡。其中示范基地3668.7㎡,连廊502.32㎡,配电室及水泵房222.72㎡。建设内容包括镇雄农特产品展示展销基地、农业全产业链展示推广场所、农业科技新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展示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示范展示区、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表演场所、农旅融合精品旅游线路推介场所、脱贫攻坚成果展示区以及连廊、公共空间硬化、必要的绿化及照明、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估算总投资为4168.79万元。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指标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5-26 15: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标投标,招标公告完整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镇雄县文化和旅游局 经办人: 李清定
办公电话: 1388709101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广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朱杰
办公电话: 0870-2222036 移动电话: 1758707777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600202300279001001
标段名称: 镇雄县农旅融合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6-0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6-25 09:30
开标地点: (镇雄)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503.4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及原材料检测、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交钥匙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包含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且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属单位正式职员,提供公司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属单位正式职员,提供公司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3)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须将建造师资格证交项目业主,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单位正式职员,提供公司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4)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业绩要求:
其他: 详见公告正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6-25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docx 2023-05-26 11:37:21
2 招标公告.pdf 2023-05-26 11:37:2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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