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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金融十条” 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贷款延期或展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4  来源:央视新闻
核心提示:西安市金融工作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从10个方面重点

西安市金融工作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从10个方面重点保障受疫情影响领域和重点群体的支持力度和权益保障,鼓励驻市金融机构对遇到困难的企业、个人的贷款业务办理延期或展期。

《通知》要求,应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信息主体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具体而言,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观察人员,以及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定,确属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对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鼓励驻市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困难的企业、个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贷款业务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适当延期或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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