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城市安全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城市安全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数政投字[2025]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30 20:00至2025-10-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誉衡 电话:0314-556200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4-5052661
电子邮箱:645756219@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
邮编: |
067399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霍金强 |
联系人: | 王誉衡 |
电话: |
0314-5052375 |
电话: | 0314-556200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346264789@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981700001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