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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加固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2-30
核心提示: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加固项目资格后审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

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加固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加固项目已由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海数据审批〔2025〕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人民东路425号)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加固项目门诊楼+副楼、病房楼、公共卫生楼等配套工程项目,门诊楼建筑面积约为1316.23m2,病房楼建筑面积约为1610.66m2

2.1.3合同估算价:4375341.25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单幢150日历天完成一幢后再施工另一幢。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局部新建工程、加固工程、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室外工程、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通知》(建办市[2021]40)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级建造、二级价工程、二级册建筑、二级册结构程师注证书电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 26 )文件要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1229日至2026 011209 00 分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0112 09 00 分。

5.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9.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2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9.5 各潜在投标人,原南通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人民东路425号

地 址

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大生创业园内303幢东单元三楼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人

龚先生

 话

0513-82327235

电 话

0513-82205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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