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新闻 » 工采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完善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 推动生态工业园区提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3-31
核心提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3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修订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3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修订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围绕“十五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更新优化了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从创建、验收到监督、退出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尤其是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于已创建的园区,新《标准》设置了三年的过渡期,生态环境部将组织73家园区对照新《标准》开展复核,届时仍达不到新《标准》将撤销命名。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 首页新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首页新闻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