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四大核心监察任务:对钢铁、合成氨、炼油、乙烯、烧碱、纯碱、甲醇、聚氯乙烯、电解铝、工业硅、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和卫生陶瓷、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节能监察,2026年实现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全覆盖;针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动力和储能电池、水电解制氢装备等重点产业链全环节实施专项能效监察;强化电机、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管,督促淘汰低效设备;对2025年度违规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执法、加强监察能力建设、强化结果应用、做好日常监察,各地需于5月29日前报送监察任务,11月15日前报送年度总结报告,以精准高效监察推动工业能效提升与绿色低碳转型。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