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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固废治理行动方案: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1.085亿吨,建成10个以上零碳园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5-19
核心提示:5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吉政办发〔2026〕4号)。方案明确,2030年全省大宗固废

5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吉政办发〔2026〕4号)。

方案明确,2030年全省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10850万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回收量达230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量分别达2650万吨、5000万吨,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85%以上。

同时提出,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建设10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聚焦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关键指标,全面提升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工业企业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改造,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到2030年,力争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00个、省级绿色工厂400个。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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