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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事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8-26
核心提示:近日,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事指南(试行)》。指南适用于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实施

近日,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事指南(试行)》。

指南适用于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实施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1万吨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类型。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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