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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浙江金七门核电厂3、4号机组场址选择审查意见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4-10
核心提示:4月3日,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浙江金七门核电厂3、4号机组场址选择审查意见书》,国家核安全局对中核(象山)核能有限公司提交的《

4月3日,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浙江金七门核电厂3、4号机组场址选择审查意见书》,

国家核安全局对中核(象山)核能有限公司提交的《浙江金七门核电厂3、4号机组选址安全分析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核安全技术审查,未发现场址存在影响浙江金七门核电厂3、4号机组安全且不能采取工程措施解决的颠覆性因素。我局决定向你公司颁发《浙江金七门核电厂3、4号机组场址选择审查意见书》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3、4号机组场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金七门村,拟建设2台“华龙一号技术融合方案2.0版”压水堆核电机组。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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