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的通知,《大纲》明确,不分批次且全部储能单元启动的只开展一次储能单元启动前质量监督;分批次启动的储能单元应按质量监督计划,本批次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方可申请开展本批次储能单元启动前质量监督,每批次启动的储能单元原则上不低于工程总量的10%。
梯次利用电池已取得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并建立实时监测电池性能参数的在线监控平台以及电池一致性管理和溯源系统。
适用于电力行业(电源侧和电网侧)功率100兆瓦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电力行业其他规模以及其他类型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来源:国家能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