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中亚地区的能源产业,不少人会想到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然而,在传统能源之外,中亚能源产业的另一面也潜力颇大——中亚地区绿色能源储备丰富,中国企业投资中亚地区绿色能源产业大有可为。
中亚地区绿色能源储备丰富
广袤的中亚大地上,太阳能、风能、水能等绿色能源储备均非常丰富。
太阳能方面,深居欧亚大陆中心的中亚地区降水量较少,日照充足,年日照时数普遍在2200小时至3000小时,部分地区甚至超过3000小时,太阳能储量远超世界其他地区。据估计,中亚地区太阳能储量可达5470吉瓦,其中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两国就达到4350吉瓦。换算到发电量上,仅哈萨克斯坦一国,太阳能潜在年发电量估算可达25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节省31万吨标准煤。
风能方面,中亚地区主要为温带草原,风能储备较为丰富,乌兹别克斯坦西北部、哈萨克斯坦北部和西部、土库曼斯坦等地风速可达4米至6米每秒。欧洲“现代外交”网站提到,中亚地区风能潜在储量达370吉瓦,其中仅哈萨克斯坦的风力发电潜能就达到9200亿千瓦时,土库曼斯坦陆地风能潜力也非常大。
水能方面,中亚地区潜藏的水力资源约为1万亿千瓦时每年,主要聚集在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两国境内有帕米尔高原、天山等高海拔地区,河流落差大,水流湍急,富含水能。其中,塔吉克斯坦水力发电潜力位居世界第八,约为5270亿千瓦时每年。
除此之外,乌兹别克斯坦卡拉库姆—布哈拉一带、哈萨克斯坦里海沿岸与天山山前、塔吉克斯坦瓦尔佐布谷地等地,还有若干地热能储藏。
但是,中亚地区的绿色能源目前开发程度相当有限。塔吉克斯坦已开发水电资源仅占可开发水电资源的4%至5%左右,吉尔吉斯斯坦建成的80座水电站也仅占其可开发水电资源的10%。哈萨克斯坦风电装机容量目前仅约1.2吉瓦,远低于其技术可开发潜力。乌兹别克斯坦的光伏发电在其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仅为2%左右。整个中亚地区的能源供应结构中,化石能源仍然占到95%左右。
中亚国家加快绿色能源开发步伐
面对全球能源转型浪潮,中亚地区对绿色能源的开发正不断推进。“通过彼此之间的协调和积极行动,中亚地区有可能成为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榜样。”世界银行中亚区域主任塔蒂亚娜·普罗斯库里亚科娃认为,预计到2030年,该地区可再生能源需求将增长30%以上。
目前,中亚各国正采取实际行动,发展可再生能源。
哈萨克斯坦制定了《2050年前低碳发展愿景》,计划推广生物燃料、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及“绿色无废”技术,争取在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增至20%,2050年增至50%,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乌兹别克斯坦在2019年发布的《2019—2030年向绿色经济过渡战略》提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7吉瓦,占比从原计划的25%提升到40%。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也都制定计划,加快国内能源转型进程,进一步开发可再生能源。
然而,中亚地区能源投资需求和目前能源投资水平仍然不匹配。为解决这一问题,中亚地区纷纷采取措施,引入外资参与绿色能源项目建设。
哈萨克斯坦2025年6月通过《可再生能源法》,设立“新能源项目开发基金”,对新能源项目进行覆盖前期费用、设备采购、技术研发的全环节财政补贴。上述补贴还可以与欧亚经济联盟进口设备免关税,10年免财产税、土地税两项政策同时享受,形成“零关税+低所得税+现金补贴”政策组合,让企业收获更多便利。
乌兹别克斯坦2025年4月总统令提出,对装机容量大于等于100千瓦的光伏、风力、水电、生物质电站,从其商业运行开始之日起十年内免征财产税、土地税。这一优惠适用于所有电站项目,只要电站运营商注册在乌兹别克斯坦并直接持有电站资产即可。此外,这一政策也可以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塔吉克斯坦《2023—2027年可再生能源计划》提出,投资16亿索莫尼(约合12亿元人民币),发展小水电、太阳能和风电,这部分投资中绝大多数均开放给外资投资,同时对外资投资上述项目进行税收补贴。
中国—中亚绿色能源合作大有可为
中国与中亚地区在绿色能源领域的合作已经取得一些成效。2023年首届中国—中亚峰会上,中国与中亚国家就在“发起中国—中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深化绿色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合作”方面达成合作共识。
此后,不少中国能源企业开始在中亚地区投资绿色能源项目。2024年6月,在中国与中亚国家合作共识的框架下,中国能建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的1吉瓦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每年可提供绿色电力24亿度,满足400万居民的电力需求。中国电建投资的哈萨克斯坦谢列克60MW风电项目累计发电量超6.4亿千瓦时,是中哈“一带一路”建设标志性项目。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投资中亚地区清洁能源开发仍有巨大潜力。同时,也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注意融资风险。中亚地区在吸引外国投资过程中最大的一个风险就是较大的汇率波动幅度,例如乌兹别克斯坦2024年本币苏姆兑美元汇率贬值12%。为了应对这种风险,可以采用人民币跨境融资、绿色债券、项目融资等形式,降低融资成本和汇率风险。此外,可以适当引入多边机构担保、商业保险等保障机制分摊风险。
二是加强ESG管理。即使是绿色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应注意ESG(环境、社会、治理)。中亚地区部分社区对土地、水资源保护等较为敏感,企业在建设能源项目时如果忽视ESG标准,有可能面临当地社区投诉、环保罚款甚至项目停工的风险。投资中亚绿色能源项目的中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ESG管理体系,从项目设计、建设到运营全过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和社区影响评估,同时加强与当地社区的沟通,积极参与社区公益事业,提升社区对项目的接受度和支持度。
三是加强与相关方面合作。中国企业在投资中亚地区绿色能源项目时,应注意发挥多边合作机制和当地各类组织的作用。亚投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多边合作金融机构此前在中亚国家的多个合作项目中都有参与,经验丰富且有一定声誉。企业如能与这些机构合作,不仅能获得资金支持,而且也可以借助这些机构的声誉,提升东道国对自身的认可度,减少谈判阻力。此外,需重视当地企业、高校等的作用,提升项目的本地化水平,帮助项目降低成本,打造中国企业的品牌形象。
来源:中国贸易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