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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31
核心提示: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主要目标: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取得明显进展,力争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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