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提出,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坚持先立后破,以保障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平稳过渡。坚持节约优先,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到“十四五”末,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34%左右。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发建设大江干流大型水电项目,持续打造金沙江、澜沧江两大国家清洁能源基地。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继续有序淘汰落后煤电,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支撑。按照“产能置换、减油增化”等原则,科学谋划炼化一体化项目。
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领域电气化、智能化发展,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推行清洁能源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原则,重点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对以煤、石焦油、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进行替代。